一開始是民國87年行政院長蕭萬長任內的「校校有電腦教室」資訊教育基礎建設計畫擴大內需方案,台北縣的國中小學都有了電腦教室。5年後,那批電腦必須汰舊換新了,可是卻沒有那麼多預算。於是臺北縣資訊教育規畫小組一批優秀、資深、熱心的資訊組長想出租賃的方案,並取得當時的台北縣教育局長潘文忠(現為教育部國教司司長)的支持,由秀山國小校長張益仁統籌辦理採購事宜。
93年的第一期電腦租賃案讓台北縣中小學許多因為電腦老舊而停擺的電腦教室,恢復教學正常化,得標廠商同時還提供維護及維修的服務,減輕各校資訊組長的負擔,讓資訊組長可以專心規畫學校資訊教育推展的工作。因第一期電腦租賃的效果極佳,獲得各校一致讚賞,94年在潘局長大力支持下繼續第二期的租賃案,至此,全縣281所公立國中小,492間電腦教室,18000部全新的電腦,讓各校得以全力推動資訊教學。第二步是購置行政用電腦,接著是投影機的添購,讓台北縣中小學資訊環境建構邁向另一個新的里程碑。
電腦租賃案實施以後,各校電腦教室內設備的維護都由得標廠商負責,各校不需再投入任何費用,所以各校向學生收取每學期每人220元的電腦設備耗材費,除了支付所需的耗材以外,還可以用來達成「班班有電腦」的目標。
針對投影機的採購,張益仁校長希望最好在2000流明以上,不需要遮光設備也能看清楚播放的影像,再結合大螢幕的呈現,因為不反光,更能吸引小朋友的專注。原本學校每間教室內都已裝設1到2部電視,張益仁希望未來能逐步由投影機取代,以投影機來播放教學內容。